附 件
市计委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所需提交的资料
1 境外金融机构出具的外商资信证明材料,证明外商投资者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;
2 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3 合营各方签署的合营意向书(境内单位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);
4 其它相关材料。
根据中外投资各方的合作项目意向书,由合作项目的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,报送政府主管部
门审批。
中方投资者需提交以下材料
1 项目中方上级主管部门报审项目建议书的请示
2 投资各方合作意向书
3 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
4 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安排的行业归口意见(如需要的话)
5 投资各方所在国(或地区)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
6 投资各方资信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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